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监督抽检覆盖了全县范围内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重点针对群众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共抽检样品120批次。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检验,合格样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7.5%。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某超市销售的1批次散装酱腌菜,经检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某农贸市场内摊位销售的1批次鲜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残留量超标。
- 某餐饮单位使用的1批次餐饮具(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第一时间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管所依法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将不合格食品信息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消费提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市场。注意查看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其贮存条件和卫生状况。外出就餐时,请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公布抽检信息,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线。
特此通告。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X月X日
(附注:本期通告内容通过官方政务网站及指定信息平台同步发布,并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发布过程的网络与信息安全。)